©lzgs | Powered by LOFTER

【翔叶】山河如故

文章目录

这篇cp只有翔叶

叶受合志《北极星》的稿子解禁

继续我流弱智文

5K字上下

感谢主催不嫌弃我><

      墨色的乌云覆盖了一大片天空,缓慢且艰难地在空中游动,像是什么行动极其不便的笨拙生物。没有阳光从厚厚的云层里透下来,哪怕一点点,只有铅灰色的天空压得人喘不过气。

      叶修骑着银白的汗血马穿行在山间一条极窄的山路上,准确来说也不能称作“路”,叶修头顶便是山壁,只容得下一人通行。远看这山路就是大自然鬼斧神工在山体上开凿的一条小缝,一不留神就会坠到山下摔个粉身碎骨。一道银白的影子在山与山的断层之间飞快掠过,竟成了这天与地之间还算亮眼的东西。夹缝中生着各色的小花,挣扎着开出繁复的花,开在褐色的山壁上,分外惹眼。在这种险峻环境里勃发出来的生命总是特别美,也特别值得敬畏。可叶修却无暇顾及这些风景,他只顾着赶路,两眼盯着前方,防着一不留神滚下山崖。快要下雨了,空气又沉又闷,像憋着一口气般难受。 

       叶修忽然勒住了他的爱马的缰绳,马慢慢停住了。路中央安静地躺着只小奶猫,它伤痕累累,已经是奄奄一息。叶修翻身下马,身子紧贴着山壁来到小猫跟前。那是个黄白相间的柔软毛团子,轻轻颤抖着,应该很痛苦吧。叶修蹲下身去,小心翼翼地伸出指尖,轻轻碰了碰毛团子。

      好软。
      小猫极其艰难地掀起眼皮,叶修看着它湿漉漉的眼睛,什么也说不出来。天与地之间,仿佛就剩他和它两个易碎的生命。他想起了小点,有着和这只猫咪一样湿漉漉的眼睛,喜欢扒住他的腿狂甩尾巴撒娇——他想家了。叶修心里,竟生出难得的柔软,绵长而结实地缚住心脏。他是将军,是个舞刀弄剑的俗人,向来杀伐决断,是断然不需要这些柔软的情绪的。儿女情长从来只会是他前行路上的拖累,但同时也是他的软肋。他年少从军,已经好几年没回过家了,想起家的时候,柔软之余,也有些愧疚和难过。
      如果不是这只猫出现的时间不对,叶修肯定就抱走它好好养着了,至少也要等它伤养好。可是,前线战事吃紧,不久之后有场硬仗要打。他现在连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都不知道,更别说带个小拖油瓶,养只奄奄一息的小猫了。
      他撕下身上的一块布料,做了个很简陋的小窝,将小猫轻轻抱起放在窝上。他摸出点止痛消炎的药粉,动作轻柔地均匀撒在小猫的伤口上,现在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。叶修骑上马,走了几步,心里那点难过和愧疚又促使他再次折返回来。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难过,到底因为是想家了,还是因为没有拯救到一个生命。

      叶修小心地将小窝和小猫一并捧起,猫咪十分乖顺地躺在叶修的掌心。但叶修知道,它一定很难受。叶修抬头望望天空,雨始终没有下起来。他弯弯眉眼,安抚掌心里的小奶猫:“乖,再忍一忍。”

      那个小得不行的柔软毛团虚弱地“咪呜”了一声,算是应答了。

      叶修一只手托着小奶猫,一只手驭马。一路上十分颠簸,可他的手却稳健如初,没有半分颤抖。

      这场战役嘉世终究还是赢了。

      叶修提着战矛赶回来,他将小猫安置在了一个比较隐蔽的洞穴里,但那个地方,早就空无一物了。人和人都缘分都淡,更别谈人和一只猫了。叶修此次救了它,算是缘分已到,再次见到,可就是奢望了。

      这只猫不告而别之后,嘉世一路高歌猛进的不败神话成为了过去。嘉世,走起了下坡路。

      相反的是,被叶修救了的那只小奶猫——也就是孙翔,因为渡天劫时期有叶修救助,顺利渡劫,修为更上一层,可以幻化人形了。它——已经可以称作“他”了,那天目送着叶修离开洞穴,盯着他的背影渐渐化为一个小点,消失在尽头。孙翔也不明白,他为什么要走。因为他修为更上一层,天劫已渡,不需要叶修的救济;因为他心之所向是这锦绣河山,这海阔天空,他不会窝在人类的家中摇尾乞怜;还是因为他心里很清楚他是个小拖油瓶,只会成为叶修戎马生涯的负累,扰乱他的脚步?都是,也可以说都不是。种种原因,驱使他迈动脚步,赴向未卜的未来。

      孙翔虽然有些傲,但是个实诚孩子。他很感谢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的那个男人,也一直想报答他。那日的记忆模糊得只剩下那双带笑的,微微下垂的好看眼睛。他有些时候,仰望星空,看到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,就会想起那双眼睛。黑黑的,亮亮的,就像温柔的星星。

      孙翔最开始在街头卖艺,他好面子,不喜欢做这些抛头露面的差事,奈何这样来钱快,他能很快凑齐路费。他很清楚,他要去哪里。他的包裹很简单,一个深蓝的布包,里面装了点盘缠和干粮。孙翔一路往南,打些散碎的零工,终于到了杭州。这个城市很繁华:川流不息的街道,稀奇古怪的物什,飘香十里的食肆,还有绫罗绸缎的姑娘。

      纵使身处安乐,但他从没忘记,他的心之所向是这锦绣河山,海阔天空。

      他辗转来到了嘉世。

      此时斗神的光辉早就被渐渐削弱,嘉世已经一年不如一年,孙翔一来,很轻易地替代了斗神的位置。孙翔天分很高,毕竟也有大妖的灵力加持,在勤学苦练之下,功夫甚至不输斗神叶秋——其实应该叫叶修。他静静坐在台阶上,端详着自己布满茧子的浅麦色双手。他很兴奋,这是毫无疑问的——再等一个日升和日落,他就可以成功接手斗神的武器却邪,以及叶秋最钟爱的汗血宝马一叶之秋。他再次习惯性地抬头看着天空,那双温柔的眼睛忽地撞上他的心头。孙翔将双手握成拳,内心涌现一股不安。

      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安,就像他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要走一样。

      *当你打开前方那扇门的时候,身后的退路就会消失。自始至终,你都只有一条路走。*孙翔选择了戎马生涯,一切退路都消失了,他只能步履不停地背负着嘉世走下去。孙翔将脸埋进手掌,心中的不安消退了些许。

      旭日东升西落。孙翔坐在已经属于他的王座之上,指节有节奏地叩击着扶手。身着宽大袍子的男人一步一步登上阶梯,走向他昔日的王座。孙翔微微有些发怔,他之前以为叶修不过是个老男人,再不济也是满脸胡茬的粗猛汉子。但现在看来,宽大的袍子遮盖住了他美好的身形,手臂很细,后颈白得反光,一头黑发随意编了个小辫子搭下来,倒也有些可爱。叶修长得是真不赖,特别是那双好像会说话的眼神,眨眨眼眸光流转,勾人得紧。

      眼睛……眼睛……

      等等?

      孙翔对上那双曾无数次出现在他梦里的眼睛,他一辈子都忘不了这双眼睛,绝不可能认错。

      孙翔发慌之余也感受到了一些可笑和荒诞,多戏剧啊,他的救命恩人被他自己踹下了王座。这就是他给救命恩人的报答方式?孙翔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是好,如今他都把座椅给坐热了,也不能说下来就下来吧。

      叶修并没有发现什么端倪,只发现了孙翔那小子有点慌乱和局促不安。他稍稍有些疑惑,孙翔应该是特别年轻气盛的孩子,这个时候不应该兴奋得摩拳擦掌吗?虽然可能不至于对他落井下石,但是绝对不会给他这种“老男人”好脸色看的。

      叶修伸出手,微微发抖地把却邪递给孙翔。

      孙翔嗓子发干,从喉咙口里艰难地挤出了句:“将军,我会照顾好一叶之秋收好却邪的。”

      叶修一愣,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  接着,他用那双托过孙翔的轻柔的手,轻轻地拍了拍孙翔的肩膀。

      孙翔只觉得脸上一阵发烧,猫尾巴和猫耳朵都忍不住要炸出来了。

再回过神来,叶修已经走了。他没有穿上当初那身貂皮裘,身上也不是戎装,也许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披挂上阵了。他只是穿着件很薄的长款袍子,背影渐渐成为一个小点,消失在孙翔视野的尽头。

      孙翔突然很难过。

      他觉得叶修也应该是很难过的。

      他之前也看着叶修一直消失在尽头,*那个背影告诉他,不必追。*

      孙翔闭上了眼睛,此时正值薄暮,暖阳安静地流淌在大地上。他可以听到风声,静静地划过,很轻柔地带走了几片落叶。他伸出手,想抓住风中飘零的树叶,却只是徒劳。

      那场酝酿了极久的雨终于挣脱了铅灰色天空的桎梏。霎时间,只剩下倾盆而下的雨砸出来的噼啪声,他静默地立在雨中,手中的却邪却没被冰冷的雨浇灭一丝一毫的温度,依旧隐隐发烫。雨沉进大地的千沟万壑之中,似乎他的心,也一并沉下去了。

      再见面是很久之后了。

      叶修没怎么变,穿着件比上次见面要厚一些的袍子,懒懒散散地朝孙翔挥了挥手,算打招呼。孙翔却已经是拔高了一个头,上一次还和叶修一般高,这一次都要高过叶修一个头了。本来并不矮的叶修,和他一比起来,还真是显得蛮小只的。

      宠物随正主,一叶之秋在一旁耷拉着脑袋,懒懒散散地摇尾巴。孙翔确实没有亏待叶修的爱马——它依旧是油光水滑的,银白色的皮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一叶之秋看到叶修,眼前一亮,兴奋地叫了好几声。

      叶修便走到一叶之秋面前,摸摸它的脑袋,又亲昵地蹭了蹭。

      “他很想你。”孙翔轻轻说。

      叶修抬头看了孙翔一眼,有些发怔地盯着一叶之秋:“嗯,我也很想它。”

      孙翔在心里说,我也很想你。

      他们现在是对手了,叶修不知道从哪里东拉西凑扯出了支军队来,他们的征途是更遥远的彼方。但要走出杭州,不得不和嘉世打一场。叶修这次,为了家国和抱负,是彻底站到了嘉世的对立面。

      “孙翔,”叶修又抬起头看着孙翔的眼睛,“我其实对你很失望。”

      孙翔脸色变得有些难看。

      他其实是心中有愧的,叶修救了他的命,可他却抢了叶修的战矛和马,还顺势把叶修从将军的位置给踹下来了。嘉世的人都称他一句“将军”或者“孙将军”,可每次听别人这么说,他心里就挺不是滋味的。他的命是叶修给的,他现在的一切也都是叶修给的。

      他感觉自己什么都做错了,好像每一步又只能这么走。

      “嘉世在走下坡路,而你却依旧不研究战术,每次开战都愣头愣脑冲在前面。说好听点这叫英勇无畏冲锋陷阵,说难听点就是你没脑子只知道和队伍脱节,这可不是一个人的战场。”叶修继续说。

      孙翔正处于骄傲的年纪,他的功夫让他有骄傲的资本。然后他就被叶修这一顿说教给拍懵了,叶修说话不留情面,像一根小针似的扎在心头。但他转念一想,叶修说对他“失望”,这么说来,叶修对他这个差劲的死小孩也有过希望?

      但他却让叶修失望了。

      嘉世也一并让叶修失望了。

      孙翔有些看不懂叶修,他不懂叶修眼里复杂的情绪。更不明白为什么嘉世对叶修如此过分,他却还能给嘉世太多太多温柔和包容。就连他,叶修也在他身上承载过希望。

      他心里有太多不明白和不痛快,心中那块伤疤却牵扯着他闷闷地应了声。

      叶修走了,带着兴欣的人去休整了。孙翔叼着根草叶也准备回房去好生休息一下,明天还有场硬仗要打。嘉世与兴欣,并不是为了地位、金钱亦或地盘在战斗,他们只是两个不同的阵营,都有想取得最终战役的胜利的梦想罢了——

      只是为了荣耀。

      孙翔躺在并不怎么舒适的床上,想着叶修——确切地来说,是和叶修有关的那几件他怎么也想不清楚的事,他就这样迷迷糊糊入了梦。

      在被扯得异常繁杂的夜雨声中,决胜之日到来了。

      嘉世的军纪并不松散,大家也都进行着例行的训练。按理来说,对付兴欣这 样的残兵弱将,不需要花费太大力气。可带兵的是谁?昔日斗神叶修!嘉世虽然一直在排挤叶修,但是不得不承认,他们对叶修是敬畏又惧怕。怀着这样一种情绪,嘉世为了准备和兴欣的对战,花了两个月。

      但是嘉世还是输了,因为兴欣为此准备了一年。

      不过是残兵弱将——是啊,兴欣是勉强凑齐的人数。可历史上以弱胜强的战役不是比比皆是吗?赤壁之战、长勺之战以及官渡之战……这些,不都是吗?

      嘉世输了,他们失去了和其他强军战斗的权利,兴欣却奇迹般地站到了最后。

      孙翔愣愣地站在战后的狼藉中,他揉了揉发酸的眼睛。地上是七零八落的盔甲和兵器,上面浇着鲜血。

      将军百战死,壮士十年归。

      孙翔闭上了酸涩的眼睛,他再次握了握手中的却邪,仿佛要感受却邪是否还存在着一般。

      一代王朝就这样陨落。

       叶修在翻身骑上君莫笑之前,深深地看了一眼嘉世军营,火红的枫叶仿佛仍旧烙在胸前,烙得胸口发烫。

      孙翔好像突然明白叶修对嘉世是什么感情了。

      就像突然明白这并不是一个人的战场一般。

      他们也就在这里背道而驰,愈走愈远。

      孙翔骑着一叶之秋行走在崇山峻岭之间,他忽地感觉身体一阵异样,瞳孔骤然一缩。他虽修为十分高,但当初化形路上受了太多苦,不免有些后遗症。有些时候,他会突然变成原形。也不会维持多长时间,顶多两三个时辰。但这种症状一般出现在他放松精神赶路或者睡眠的时候,绝不会出现在战斗里。孙翔赶紧勒住缰绳,翻身下马,顺便给一叶之秋顺了顺毛。然后他身体变得越来越小,打断了他刚刚那套连击,最后他缩在他的甲胄里,变成了一只小小的猫。一叶之秋很通人性,对于孙翔这种不定时的凭空消失也已经见怪不怪了,他安静地等候在原地,等着孙翔又从哪个旮旯角里冒出来。

      它摇着尾巴等了半天,孙翔倒是没等到,却等到了一位故人。它兴奋地乱叫,等着那个撑伞的人走到它跟前。叶修轻轻地抱了抱一叶之秋,很快又注意到了甲胄里藏着的软白毛团子。叶修轻轻笑了笑,把毛团子抱起来,戳戳它的耳朵:“还认识我不?”

      “孙翔?”

      早已雨过天晴,天空像被洗练过般清新,上面缀着绵而轻软的白云。

      回眼看,山河如故。

 

 

*1*语化用自龙应台《目送》。

*2*语出自江南《龙族》。

 

END

 


评论(2)
热度(34)

我在双手合十的夜晚里渴望一双翅